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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教導處 | 2016-02-18 | 點閱數: 801

----因 2月3日錄取之蔡老師因身體不適請辭,現續行招聘。

 

 臺南市安南區顯宮國民小學104學年度下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105.02.18

壹、依據

一、、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教師等有關規
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   類別—----日薪制長期代理教師

   代理職缺--三年級級任教師

   正取名額—-1名,備取名額—1名。

   聘期------105/3/10105/6/30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

    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二、本校招聘長期代理教師,需配合學校相關活動。若需支援帶班工作,亦不得推辭。

三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總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參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時間:

1次招考公告時間---105218日(週四)至105226日(週一)PM4:00

2次招考公告時間---105227日(週二)AM8:0010531日(週二)PM4:00

3次招考公告時間---105303日(週四)AM8:0010538日(週二)PM4:00
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://www.ske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(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)
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
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一、報名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
    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
http://www.skes.tn.edu.tw/)公告。

1次招考報名:105218(週四)下午4時至105226(週五)中午11

2次招考報名:105227(週六)上午8時至105301(週二)下午4

3次招考報名:105303(週四)上午8時至105307(週一)下午4

二、地點:本校辦公室教務組。電話:06-2841723802

三、應繳交證件:

(一)「報名表」及「切結書」各一份。

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(四)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
(五)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
(六)履歷表(含類科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)一式3份。

(七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
(八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(無者免繳)。

四、方式: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,並親自、委託報名或寄件報名,
   
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達。

伍、報名資格

一、基本條件:
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 
男需役畢。

(二)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二、資格條件:

1次報名資格:

 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次報名資格: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次報名資格: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
 一、日期及時間:

 第1次招考甄選--105226日(星期五)14:00起(請於1345前至辦公室報到)

 第2次招考甄選--105302日(星期三)14:00起(請於1345前至辦公室報到)

 第3次招考甄選--105308日(星期二)14:00起(請於1345前至辦公室報到)

 二、應試人員請於1345親自至本校教務組報到,逾時不得進場。

 
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試教(50%)

(一)範圍:數學南一版,三年級範圍任選一單元

(二)時間:每人10分鐘。(9分鐘第一次響鈴,10分鐘第二次響鈴)

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
二、口試(50%)

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。

(二)時間:每人8分鐘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
三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 
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
  1次甄選結果公告--105226(週五)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並通知錄()取人員。

  2次甄選結果公告--10532(週三)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並通知錄()取人員。

  3次甄選結果公告--10538(週二)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並通知錄()取人員。

二、成績複查:
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
  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--105226(週五)4時前

  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--105302(週三)下午4時前

  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--105308(週二)下午4時前
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組以書面申請。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

三、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時間至辦公室報到,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方為聘任,
1次招考錄取人員於
105226日下午4時、
2次招考錄取人員於105303日下午4時、
3次招考錄取人員於105309日下午4時前報到,
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 

玖、其他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://www.ske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毋須血液檢查,須含肺部x光透視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2841723#801(教導處) 信箱:tntruth@tn.edu.tw

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2841723#801(教導處)
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2841723#801(教導處)

 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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